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创新型实用人才,根据学校有关招生简章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网页链接:http://www.yz.sdu.edu.cn/info/1035/3893.htm(网站如有更新,以金沙集团3354cm研招网更新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校《金沙集团3354cm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申请条件(网址:http://www.yz.sdu.edu.cn/info/1016/3891.htm)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另外请报考学生提前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招生计划。
三、“申请-考核”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2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安排以金沙集团3354cm研招网上更新通知为准(网址:http://www.yz.sdu.edu.cn/)。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先将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给我院,接受考核。材料(按申请材料所列顺序排序右上角铅笔编号,装于档案袋)提交截止日期与相应时间段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本人可自行将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山东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金沙集团3354cm青岛校区第周苑C区216办公室。
或者将材料邮寄,邮寄地址:山东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金沙集团3354cm青岛校区第周苑C区216办公室,颜老师收,邮编 266237,电话0532-58630610。建议使用顺丰邮寄。
四、申请材料
(一)《金沙集团3354cm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申请表》;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报考导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一式一份)或论文摘要(应届生一式一份);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其中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的检索证明和论文全文(首页空白处导师签字)复印件;
(九)《金沙集团3354cm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报名申请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请从金沙集团3354cm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材料审核
(一)考生将申请材料寄(送)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后,由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等级、科研设想、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评价和打分,并给出审核成绩,满分100分,计入录取成绩;
(三)根据审核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学院主页网站公示,未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六、考核程序
考核于12月中旬前后在金沙集团3354cm青岛校区金沙集团3354cm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主页研究生教育通知。
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来校参加考核。考核前学院将对参加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一)初试
初试以笔试形式,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包含英语和专业素质考核(包括逻辑思维、分析判断以及写作能力),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中英语1小时,专业素质考核3小时。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
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5分钟,考官提问与考核不少于15分钟。复试内容包含英语考核(听力和口语)和综合知识考核,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
1、英语考核(听力、口语,计10 分)
2、综合知识考核(总计90分)
a.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成果(30分);
b.考生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及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25分);
c.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5分);
d.考生的科学研究潜质与创新能力(30分);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初试成绩/2)*30%+复试成绩*60% 。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加试1门。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时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3)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根据安排到相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与档案、工资关系
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政审合格,方可录取。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58630610
联系人: 颜老师
邮箱:cs_graduate@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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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上方案,若有未尽事宜或有与学校通知相违背,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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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