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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和认定“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5 编辑: 来源:

 

 

各位同学

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望各位同学见通知后,按照《金沙集团3354cm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文件中规定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立即开始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金沙集团3354cm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学生只需填写到“学生申请材料”一栏即可。申请表可上网下载或到办公室320索取。

2、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的原件、复印件1份。

注:复印件须完整,如,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须有杂志或证书的封皮、目录和论文内容。

二、学院认定程序:

1、验证材料:学生上报材料时,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原件的项目不予认定。材料验完后,将原件当场退还给学生,学院只留复印件。 学生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42日,逾期不予办理。

2、学分认定:学分认定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委员会对各项目及学分进行逐项审核和认定,认定的学分填写在学生申报的《金沙集团3354cm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中“学院认定意见栏”中。学术委员会主任填写认定意见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 认定学分公示: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有关信息汇总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没有异议后,将上报学校。

 

 

联系人:王慧玲

联系电话:88391815  

 

 

 

                                                 金沙集团3354cm

          2011325

 

附件1金沙集团3354cm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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